玉龙湾长顺岭住宅小区二期拟使用林地公示
玉龙湾长顺岭住宅小区二期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玉龙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玉龙湾长顺岭住宅小区二期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生鲜超市、社区体育活动场、幼儿园、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公共卫生间、老年服务站、绿化
四、项目建设地点: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大普河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33′12.33″~102°33′34.19″,北纬24°54′1.32″~24°54′6.23″之间;面积10.6058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228立方米,主要树种为圣诞树和柏树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53001341390号林权不动产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大普河村民小组所有;云南玉龙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云南玉龙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