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连然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街道内部机构调整情况,经连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连然街道安委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吴志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王洪良(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主 任:孔凡贵(人大街道工委主任)
柯梦楠(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刘 斌(街道纪工委书记)
杨文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段晓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良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燕妮(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杨 青(连然财政所负责人)
陈庆琳(连然司法所所长)
杨洪兵(连然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 员:张凌曦(街道党工委办副主任)
赵云燕(街道办事处行政办主任)
普万兴(连然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晓华(街道会计站站长)
刘燕珍(街道社会事务保障所所长)
李春洪(街道综治维稳信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国相(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丽梅(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罗 阳(街道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沈旭江(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华林(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左春杰(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红梅(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良启(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薛云峰(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代天林(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赵利刚(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沈旭江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由相应领导和工作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的工作。
3.组织研究需要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并迅速上报。
4.结合实际,分析形势,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集中和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查找问题,纠正违章,治理隐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5.组织考核,并报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实行奖惩。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6.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上报。
7.组织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1.对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和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的意见。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工作职责
1.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车辆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做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
1.第一副主任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副主任要积极配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协助上级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五)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街道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街道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督促所辖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负责对所辖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预审工作,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予以支持验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7.综合管理全街道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所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中共连然街道工作委员会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4日